共工新闻电(朱善永 黄玉桥)为从源头上增强新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22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驾校开展新驾驶人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向新驾驶人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组织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通过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酒驾醉驾、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使用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保持安全车距等方面的知识,使新驾驶人更直观、更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
民警带领新驾驶人深入辖区街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劝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横穿马路、行走斑马线、不翻越中心隔离护栏,并向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充分调动了新驾驶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在维护交通秩序、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朱善永 黄玉桥
供图: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安局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