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交通2月6日电(苏广志)高速公路上的抛撒物,小到矿泉水瓶,大到货车上的运载货物,都像一枚枚“不定时炸弹”危及着车辆的行车安全。近日京哈高速上就有一位司机遭遇到了“飞来横祸”。
3下午17时许,高速交警玉田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求助“警察同志,我在高速上正常行驶时,前面货车上突然掉下来一块货物砸到了我的车头上,我车辆引擎盖、保险杠受损......”民警立即告知驾驶员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做好后方警示标志,人站到护栏外,并前往处置。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影像和路面监控视频,民警立即锁定了嫌疑货车。经调查,货车驾驶员李某表示自己对车辆掉落货物毫不知情,并表示将依法接受调查处理。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货车驾驶员李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作者:苏广志
供稿:高速交警玉田大队
编审:龚建光、龚国林、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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