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交通11月3日电(朱善永 马骏)“谢谢好心的交警同志,要不是遇到你们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三轮车车主贾某激动地感谢道。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交警大队在执勤途中,成功救助一辆抛锚的电动三轮车。

10月31日,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向奋公路小滨海路段执勤途中,看见前方一名群众站在路中间来回走动、左顾右盼、十分焦急的样子。民警见状立即将警车停到安全位置,迅速将群众拉到安全区域询问情况。

得知该群众是龙爪镇合发村村民贾某,当天驾驶三轮车去自家地里拉回种植的农作物,在遇到弯路时,三轮车突然失控,拐到了路旁的沟里,贾某尝试多次打火将三轮车驶出沟外,不仅无济于事,还导致三轮车电瓶电力不足。由于所在的路段车流较少,一时无法得到救援,只能站在路上不知所措。

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发现三轮车掉下去的位置沙石较多,且路面凹凸不平,光靠人力无法将车辆移到路上。随即民警开启警车警报灯、摆放好反光锥桶,提示过往车辆注意避让,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利用警车内自备的救援拖绳,经过反复多次尝试,最终将三轮车安全的拉回路面。民警帮忙联系了附近的居民,借来电动三轮车备用电源,帮助贾某将三轮车安全驶回家中。

民警温馨提示:驾驶员们日常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部件正常运作。当车辆在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安全地带,立即报警求助。

作者:朱善永 马骏

供稿: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