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法治(朱善永 凌天琪)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交叉互检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大队副大队长王强等一行三人检查组深入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检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检查工作中,检查组成员分别对绥阳分局山上林场(所)交通安全阵地建设情况、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辖区的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栏设置、道路隐患突出点位提示牌设置及开展“一老一小”等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检查工作,对分局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宝贵意见,并就如何更好的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此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交叉互检,进一步促进了绥阳分局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了新的提升。
绥阳分局副局长张纬武,交警大队、双桥子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作者:朱善永 凌天琪
供图: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大队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