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发布林长令
自广东发布了2023年第3号总林长令以来,当前冬春季节植树造林工作
一直受到关注和重视,各地也陆续发布林长令,部署落实冬春造林绿化工作。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各地情况
近日,河源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国森和河源市长、市林长李勇平签发了河源市2023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推进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令》。
林长令要求,要把推进城乡一体绿美提升与县镇村绿化有机结合,加快落实县、镇、村绿化用地,山上造林要紧盯31万亩林分优化、25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突出抓好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13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造林绿化工作,谋划新增一批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各地要掌握苗木供需情况,发挥国有苗圃基地示范引领和技术支撑作用,培育优良品种,优化林木种苗结构,加快推进优质苗木储备基地建设,采用“订单育苗、定向供应”方式,保障苗木供应。
要坚持适地适树原则,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科学选择建群树种,精准配置辅助树种,合理设置特色树种;要发挥“同饮一江水,共建绿美林”活动的影响力和“我在万绿湖有棵树”活动的便利性,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林植树活动,拓宽“认种、认养、认捐”渠道,鼓励引导企业、乡贤、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造林绿化,持续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大社会覆盖面。
日前,茂名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庄悦群,茂名市市长、市林长王雄飞共同签发茂名市2023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加快推进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的令》。
第3号林长令要求加快落实绿化用地。科学规划造林绿化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城乡绿化重点关注群众身边的场所,在群众集聚生产生活周边的适宜山地造林绿化。多建设山地公园、郊野公园。第3号林长令强调加强苗木供应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2024年绿化苗木供需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提前谋划苗木准备工作,科学配置树种。第3号林长令提出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部门要适当调整和完善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
第3号林长令强调各司其职聚力推进。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城管执法、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切实履行部门绿化职责。第3号林长令要求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各地要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督查工作范围,要把造林绿化成效纳入林长制、河长制等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造林绿化工作落地落实落具体。
近日,肇庆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做好当前冬春季节造林绿化工作的令》。
林长令指出,要加快推进“山上”造林备耕。各地要盯紧林分优化13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重点任务,今年3月前全面完成整地备耕,确保不贻误春季造林好时节。要科学编制“山下”镇村绿化方案。聚焦群众常来常往的地方,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摸清绿化现状情况,明确可绿化空间,合理配置乡土树种、经济林果和珍贵树种,科学编制县镇村绿化实施方案。
要抓紧做好种苗准备。种苗保障是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抓紧对2024年绿化苗木供需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明确苗木需求的品种、规格、数量,重点关注良种壮苗储备情况和县镇村绿化苗木需求情况。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持续擦亮“岳山造林”光荣传统鲜明标识,讲好“岳山造林”故事,营造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
要不断凝聚部门合力。各地政府要扛起绿化主体责任,统筹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贯彻落实,不断健全“林长+绿委+专班”工作机制,明确镇村绿化责任主体,统筹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绿化职责。要加强统筹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百千万工程”、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等,将造林绿化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质量成效等纳入相关督查工作范围,要倒排工期,实行周报制度,以目标任务倒逼造林绿化工作进度。
近日,潮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晓军,潮州市长、市林长刘胜共同签发2023年第6号林长令,对扎实推进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作出部署。
林长令要求,一要提早谋划,确保年度造林任务扎实落地。各地要盯紧林分优化、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推行科学生态节俭造林绿化,从备耕挖穴开始全过程严管造林质量,切实提升潮州市森林质量。二要补齐短板,全力推进县镇村绿化建设。各县、镇、村要认真查摆是否存在“该绿的地方没绿起来”“适宜种树的地方没种上树”等问题,在全面摸清辖区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绿化空间。
三要调查摸底,切实保障2024年造林绿化苗木需求。各地要调查摸底2024年林分优化和城乡绿化苗木需求,抓紧储备所需苗木。要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提高苗木生产和储备能力。四要广泛动员,培育爱绿护绿植绿兴绿新风尚。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团体等共同参与造林绿化,积极参与“企业林”“巾帼林”“青年林”“亲子林”“认种一棵树”等主题林营造活动,培育自觉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
五要齐抓共管,一盘棋推进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县镇村绿化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工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共工新闻编辑: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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