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1月5日电(高宝玲 王时)“警官,我就是单纯喜欢放鞭炮,我以为抓不着我呢。人真不能有侥幸心理,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着想,我以后一定不放了。”违法行为人南某惭愧的说。12月24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治安案件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抓获一名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民警在执勤途中发现一台白色轿车内装载了烟花爆竹,随即将车主南某带回询问。据南某交代,其先后于11月29日、12月4日、12月15日,分3次购买了价值1265元的烟花爆竹,到道里区洪湖路附近燃放。第3次购买的烟花爆竹还没来得及放,便被民警查获。目前,违法行为人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威胁公共安全。市民如发现烟花爆竹非法交易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的社会环境。

作者:高宝玲 王时

供图: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