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6月1日电(朱善永 周晓斌 朱博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了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5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典’燃学法热情 ,‘典’亮美好生活”,“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通过设置普法宣传台、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努力提升群众学习运用民法典的意识与能力。
“典”燃学法热情
活动现场,法官结合真实案例,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法治理念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典”亮美好生活
据共工新闻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双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作者:朱善永 周晓斌 朱博文
供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