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展现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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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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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基本形成以承载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的城市、村镇等复合型活态遗产为主体和依托的立体保护格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展现新面貌、跨上新台阶。
构建了系统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格局。坚持全面统筹、上下联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一是管理体制持续完善。编制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所有省份均已启动省级规划编制,各市县严格落实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三级管理体制逐步健全。许多历史文化名城设置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工作机制逐步优化。建立城乡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研究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管理制度,保护传承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不断增强。三是法规标准不断健全。启动并加快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工作,制修订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与古老建筑、传统村落等保护条例。出台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等政策文件,制定发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14个省份颁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省级法规,7个省份颁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法规,110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制定出台保护类法规规章,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建立了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等纳入保护名录,形成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综合、最完整、最系统的载体。一是保护对象年代纵深延展。既着眼中华文明5000多年、近现代历史180多年,又聚焦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多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改革开放40多年,古今并重,强化各时期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二是保护对象类型持续丰富。92片红色文化型历史文化街区、85片工业遗产型街区、81片民族特色型街区、68片区域文化型街区等一大批承载重要记忆的古建筑、老街区纳入保护体系。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分六批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庄列入国家保护名录,保护福建土楼、徽派民居、湘西吊脚楼、客家围屋等传统建筑和传统民居55.6万栋,传承发展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5965项,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三是保护对象数量大幅增长。目前,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2座、名镇312个、名村487个、传统村落8155个,历史文化街区1200余片,历史建筑6.35万处。与2012年相比,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增23座、名镇新增131个、名村新增318个,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实现翻番,历史建筑数量增长了近5倍。大运河、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等9处历史文化遗产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坚持多方参与、凝聚合力,全社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显著提升,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明显提高,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城乡历史文化的理念深入人心。一是保护传承成为共识。从党委政府到部门,从企业到群众,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情感等重要价值认识日益深化,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成为全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共识。许多基层党委政府、干部群众对当地城乡历史文化由衷自豪和无比热爱,人民群众关心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热情充分激发。《文脉春秋》、《记住乡愁》、《中国传统建筑的智慧》等一批大型纪录片制作播出,首播累计收看超百亿人次。二是保护自觉不断增强。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各地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创新保护机制、丰富保护类型,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城乡历史文化成为人民所需、人民所享、人民所愿、人民所爱。此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相关专业研究、传统营造技艺传承日益得到重视。10余所高校开设古建筑修缮、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遗产保护等学科,深入开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一些建筑企业开设了古建工匠培训班、传习所,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技术和人才支撑。
开创了城乡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的生动局面。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提升风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一是以人为本更有温度。实施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补齐水、暖、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消除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留住原居民、“烟火气”,让居民在老城区、老街区也能享受现代生活的美好。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相结合,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二是活化利用更具生机。在70余个城市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更新改造一大批老厂区、老商业区等老旧街区。支持历史文化街区的文旅融合发展,引入创新创意产业,22片历史文化街区、10条老街成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让古城、老街、老建筑等“老地标”变成“新名片”。三是风貌特色更加彰显。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变“拆改留”为“留改拆”,许多城市建立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原风貌、原味道地保留了一批老街区、老胡同、老里弄,使城市更具特色、更有魅力。
构建了系统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格局。坚持全面统筹、上下联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一是管理体制持续完善。编制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所有省份均已启动省级规划编制,各市县严格落实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三级管理体制逐步健全。许多历史文化名城设置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工作机制逐步优化。建立城乡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研究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管理制度,保护传承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不断增强。三是法规标准不断健全。启动并加快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工作,制修订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与古老建筑、传统村落等保护条例。出台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等政策文件,制定发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14个省份颁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省级法规,7个省份颁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法规,110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制定出台保护类法规规章,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建立了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等纳入保护名录,形成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综合、最完整、最系统的载体。一是保护对象年代纵深延展。既着眼中华文明5000多年、近现代历史180多年,又聚焦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多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改革开放40多年,古今并重,强化各时期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二是保护对象类型持续丰富。92片红色文化型历史文化街区、85片工业遗产型街区、81片民族特色型街区、68片区域文化型街区等一大批承载重要记忆的古建筑、老街区纳入保护体系。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分六批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庄列入国家保护名录,保护福建土楼、徽派民居、湘西吊脚楼、客家围屋等传统建筑和传统民居55.6万栋,传承发展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5965项,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三是保护对象数量大幅增长。目前,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2座、名镇312个、名村487个、传统村落8155个,历史文化街区1200余片,历史建筑6.35万处。与2012年相比,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增23座、名镇新增131个、名村新增318个,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实现翻番,历史建筑数量增长了近5倍。大运河、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等9处历史文化遗产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坚持多方参与、凝聚合力,全社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显著提升,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明显提高,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城乡历史文化的理念深入人心。一是保护传承成为共识。从党委政府到部门,从企业到群众,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情感等重要价值认识日益深化,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成为全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共识。许多基层党委政府、干部群众对当地城乡历史文化由衷自豪和无比热爱,人民群众关心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热情充分激发。《文脉春秋》、《记住乡愁》、《中国传统建筑的智慧》等一批大型纪录片制作播出,首播累计收看超百亿人次。二是保护自觉不断增强。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各地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创新保护机制、丰富保护类型,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城乡历史文化成为人民所需、人民所享、人民所愿、人民所爱。此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相关专业研究、传统营造技艺传承日益得到重视。10余所高校开设古建筑修缮、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遗产保护等学科,深入开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一些建筑企业开设了古建工匠培训班、传习所,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技术和人才支撑。
开创了城乡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的生动局面。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提升风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一是以人为本更有温度。实施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补齐水、暖、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消除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留住原居民、“烟火气”,让居民在老城区、老街区也能享受现代生活的美好。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相结合,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二是活化利用更具生机。在70余个城市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更新改造一大批老厂区、老商业区等老旧街区。支持历史文化街区的文旅融合发展,引入创新创意产业,22片历史文化街区、10条老街成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让古城、老街、老建筑等“老地标”变成“新名片”。三是风貌特色更加彰显。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变“拆改留”为“留改拆”,许多城市建立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原风貌、原味道地保留了一批老街区、老胡同、老里弄,使城市更具特色、更有魅力。
共工新闻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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