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湾“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11月2日报道,距岛内地方选战不到一个月,花莲“再传贿选案”,当地“地检署”接获消息称,花莲玉里镇长龚姓参选人、第四选区陈姓县民意代表参选人“分别以猪只、猪头、酒水及数千元新台币贿选”。

报道称,据检方调查,龚姓参选人本业是养猪场老板,涉嫌在宣布参选玉里镇长后,向当地少数民族耆老头目赠送具相当价值的猪只、猪头、酒水等,希望对方投票给自己并协助拉票。陈姓参选人则涉嫌亲自或通过一名王姓“桩脚”(在基层为参选者拉票的工作人员——本网注),以每票现金2000元至3000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3元人民币——本网注)向当地民众行贿。

据报道,龚陈二人关系密切,约定共同登记参选,许多相关活动也都一起参加,龚本人还是玉里前镇长。

报道称,检方讯问后,认定龚陈王3人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必要,经司法机构裁定,陈被羁押禁见、龚以50万元交保、王姓“桩脚”以6万元交保。(来源:参考消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