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共工日报副刊9月6日电(朱善永 马立菲)哈尔滨尚志市公安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警察在身边、安全在身边。
帮助群众找回丢失手机
“警察同志,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找到了手机,太感谢了!”尚志市居民孙女士激动地对民警说道。8月28日17时许,红光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接到群众孙女士求助,称其在某场所的公共卫生间洗手时,将手机遗落在卫生间,请民警帮助寻找。了解情况后,民警根据孙女士提供的时间调取监控视频,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联系,成功联系到捡手机的人,并将手机取回。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孙女士对民警连连道谢。
帮助群众找回遗失物品
8月25日,一面坡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接到群众杨先生求助,称其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将背包和刚从市场购买的物品遗落在出租车上,请民警帮助寻找。民警根据杨先生提供的信息,成功与出租车司机取得联系。经沟通,出租车司机将杨先生遗失的背包和物品送到民警手中。杨先生激动地说道:“没想到警察工作这么高效,仅仅20分钟就帮我找回了遗失的物品,太谢谢你们了!”
作者:朱善永 马立菲
供图: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