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民生6月18日电(朱善永 王海洋)2024年6月13日,依兰县公安局大众街警务站指挥长姜春雷同志在开展日常巡逻勤务期间,发现有一部手机遗落在路边。指挥长姜春雷同志立即上前将手机捡起,经查看发现手机能够正常使用,应该是群众不慎遗落的。由于手机无法解锁,无从获知失主的联系方式,民警决定在路边等候,看是否有人来找寻。10分钟过后,未见有群众来找寻,民警便将手机带回警务站内。
刚回到警务站不久,捡到的手机铃声响了,对方称是手机的失主,当时骑车回家手机放在口袋不小心掉出来,回到家才发现手机丢失了,这才赶忙打电话寻找。民警表明自己的身份,并通知失主到大众街警务站内领取。20分钟后,失主覃女士赶到警务站,当面将手机解锁,同时出示存在手机里的证件照片。在核实无误后,民警将手机归还覃女士。
拿到手机后,覃女士激动的对民警说:“虽然这个手机不值多少钱,但是里面的信息太重要了,如果丢失将会给生活造成不小的麻烦,真是太感谢警察同志了!
作者:朱善永 王海洋
供图:依兰县公安局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