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河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研〔2021〕420号),郑州经贸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一般立项建设单位。
省教育厅于今年四月启动本轮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郑州经贸学院致力于不断提升办学层次,高度重视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工作,早在去年下半年就着手进行相关准备。学校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组建学术团队,凝炼学科方向,扎实做好申报各环节的准备工作,组织申报材料编撰及现场答辩准备,经过学校及专家团队的共同努力顺利通过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现场答辩,经省教育厅审批,最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事关学校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层次提升的发展大局,获批立项建设单位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快学科专业建设步伐,加大教学科研投入,加强学术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力争早日建成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多高层次优秀人才。(魏豪 刘洁)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