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共工日报副刊9月4日电(朱善永 殷国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为确保涉案物品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杜绝再次流入市场,近期,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森侦大队依法依规举行了一场大型集中销毁行动,切实筑牢柴河林区生态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坚固“防护墙”。
行动中,为确保销毁工作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民警坚持“依法处置、无害化处理、杜绝再流通”的原则,对物品的出库、清点、装车、运输到卸货销毁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各个环节在多方监督下进行,无缝对接,确保了销毁过程的高效性和严谨性,避免涉案物品出现非法挪用或丢失的情况。整个过程秩序井然,有效防止了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
此次无害化销毁行动,共集中销毁自2023年以来查获的野生狍子死体3只,野生湖鱼80余公斤,有毒有害食品8万余袋。下一步,森侦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向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以实际行动全力保障林区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作者:朱善永 殷国庆
供图: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