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能,福泉市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派出所主防”,拓展延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率先在金山、马场坪、牛场派出所实行民调入所,探索新质警务运行模式,构建“矛盾有人调、案件有人办”联动联调联处机制,改变公安单打独斗的现状。
健全机制,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进驻派出所
一是调解队伍标准化。福泉市公安局联合司法局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聚焦突出矛盾纠纷和民风民俗习惯,选配15名能说会道、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知识过硬的专职调解员进入金山、马场坪、牛场派出所,统筹辖区调解资源力量,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二是组织保障规范化。调解员与派出所合署办公,建立警民联动、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各尽其能的纠纷联调新格局,着力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治安纠纷,实现综治、公安、司法、社会力量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新方法。三是人员培训专业化。聘请市法学会专家和优秀调解员对新聘任的调解员进行培训,集中组织学习《民法典》《人民调解方法技巧与法律知识》等内容,同时,对新聘任的调解员分批到市级调委会进行集中轮训。
减负赋能,推动派出所回归主防业务
一是推动警务分流,工作衔接更加高效。民警在处理非警务警情时,不仅占用警力资源,问题本身也得不到解决。民调入所后实行即接即调,明确调解员5项工作职责,4类调解范围,逐一明晰事权责任,确保非警务警情分得准、部门流得进、调解员接得住。二是细化警情流转,矛盾调处更加高效。以110与12345高效联动为支撑,在一级分流基础上,由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进行二次分流,并根据警情属性、紧急程度分类交办,将非警务警情剥离开来,让民警从繁琐事务解脱出来,回归主防主业职责。三是紧盯交办环节,跟踪回访更具时效。做实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实行所长、社区民警、调解员三级回访制度,跟踪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警情快处、警务快报、案件快侦,形成同责共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新格局。
无缝衔接,推动矛盾纠纷高效联调联处
一是多调联动,方便群众。“驻所民调”机制的推行,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单兵作战的调解方式,形成矛盾纠纷共同防范、排查、化解的新合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互相衔接、互相补充,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推进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即接即调,释放警力资源。小小调解室,发挥着矛盾纠纷调解大作用。对接报的纠纷警情,由民警依规核查、甄别,再移交调解员处理,打通依法调解“最后一公里”。三是优势互补,相互赋能。民警对辖区情况熟悉,擅长做思想工作,而驻所的人民调解员熟悉法律法规,双方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四是案后复盘,实现案结事了。“调解”是基础,“案结事了”才是最终目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理后,为了避免程序空转、矛盾叠加的情况,解调员深入分析案后风险等级,在特定的区域和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处,化解心结,消除隔阂。
自民调入所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处成功率上升至95%,既节省了警力资源,又提高了群众满意率,民调入所工作成效明显。下一步,福泉市公安局将在其余5个派出所推进“民调入所”工作,聚焦“专业+机制+大数据”,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升级版,打造“民调入所”新品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编辑:吕峻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