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法治5月15日电( 朱善永 殷国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立足主责主业,坚持把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作为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始终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造平安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柴河分局所队联合,成功破获一起“耍小聪明”的“偷油”案件,及时为施工队挽回经济损失,获得群众称赞。

近日,芭砬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开展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队负责人郑先生报警称,停放在施工现场的钩机油箱内柴油被盗,请求民警调查,帮助其挽回损失。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向郑先生了解得知,其当晚在对施工地进行巡护时,发现钩机停放地点有移动光源,赶到现场时发现钩机油箱内的柴油被盗。经民警现场勘查发现,钩机油箱盖处于打开状态,另有5个规格为25升的油桶(桶内共装有100余升的柴油)、一个油抽子和一辆电动三轮车遗留在现场,且其中一个油桶写着“张三”的字样。民警在固定现场证据后,立即开展走访调查。由于案发时间为夜晚,且周围没有视频监控,给案件侦破造成较大困难,但民警没有因此放弃,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遗留现场的电动车和标注“张三”字样的油桶均为张某业所有。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业心存侥幸,拒不承认盗窃柴油的事实。民警随即将情况向刑侦大队汇报,刑侦大队组织民警对盗窃柴油作案现场进行进一步勘查,并提取油桶和油抽子的指纹痕迹。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和证据,张某业对其盗窃钩机柴油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供述出雇佣司机沈某刚的违法事实。

原来,在案发之前,施工队雇佣司机沈某刚主动联系询问张某业是否需要低价柴油,张某业在明知柴油非沈某刚本人所有的情况下,为了贪图便宜,仍以低价格向沈某刚购买柴油,并私自在夜晚携带油桶和油抽子盗窃钩机油箱内的柴油。

目前,张某业、沈某刚二人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作者:朱善永 殷国庆

供图: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