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法治4月29日电(朱善永 佟为)为全面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优化年”的知晓度与参与度,4月2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在防洪纪念塔广场,组织开展了“政务服务优化年”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享受便民、惠民的服务,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活动中,市公安局聚焦塑造一流服务标准、锻造一流服务本领、创造一流服务效能、打造一流服务体验、营造一流服务环境等“五大服务”,擦亮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六最”公安政务服务品牌。活动中,共设置展板10块,集中向市民展示了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优化年”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成果。
据介绍,本次活动共设置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4个咨询台,及时向群众现场解答公安政务相关业务,共为730余名市民群众解决公安政务方面的疑问与困扰。现场发放政务服务办理流程传单2000余份,让群众深入了解到“政务服务优化年”带来的政策红利。
下一步,哈尔滨市公安局将以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主线,以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优化年”活动为载体,深入践行“四先”理念,切实为冰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公安力量。
作者:冰城公安持续开展优化政务服务行动
供稿:哈尔滨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处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