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法治电(朱善永 孟德强)为持续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绿水青山,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森侦大队持续保持对破坏生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高压态势,常态化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重点部位摸排案件线索,增强巡查密度和频率,近日,所队联合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4月14日,森侦大队联合三十五派出所在对海林林业局夹皮沟林场施业区巡逻时,当场抓获两名正在使用电鱼机非法捕捞野生林蛙的犯罪嫌疑人,在对嫌疑人李某驾驶的微型车检查时发现作案工具和已非法捕捞的4袋野生林蛙。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以食用为目的,在海林林业局夹皮沟林场施业区53邻班21小班水域,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电鱼机)进行非法捕捞野生林蛙336只,10.96公斤重。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海林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朱善永 孟德强
供稿: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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