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法治电(朱善永 李嘉男)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按照上级部门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聚焦网络谣言乱象,梳理排查各类网络谣言线索,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于近期查处3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
2月初,网民吕某为博取关注,编造了关于物价方面的虚假市场信息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民关注和讨论,给企业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南岗警方已依法对吕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初,网民王某为吸引眼球,在网络视频信息评论区内,发表涉恐不实言论,造成部分不明真相网民评论、转发,引发恐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南岗警方已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末,网民王某为发泄情绪,在网络视频信息评论区内,发布涉政虚假信息,引发传播扩散,对所在地城市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南岗警方已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作者:朱善永 李嘉男
供稿: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