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网法治3月7日电(朱善永 陈常林)为深入推进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工作,切实提升辖区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自身保护意识。近日,黑龙江省宾县公安局在休闲广场组织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活动前,民警积极的计划此次宣讲活动方案,强化宣传手段,针对“什么是经济犯罪”“多发性经济犯罪类型”“如何预防经济犯罪”等内容制作了宣传展板,并通过现场提问、解答、讨论、发放防范经济犯罪钥匙链等形式对经济犯罪进行细致讲解。同时,向过往群众宣讲防范经济犯罪基本常识、特点及常见犯罪手段等,让辖区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并提高防范意识。
3月7日,共工日报社记者了解到,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于假币、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网络传销、银行卡盗刷等多发性经济犯罪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挤压校园经济犯罪空间,为防范经济犯罪拉起了“警戒线”。
作者:朱善永 陈常林
供图:黑龙江省宾县公安局
编审:龚建光、龚国林、刘庆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