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法治2月28日电(龚国林)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深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理解与适用,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2月27日,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豪律师受邀为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解读专题培训。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晰变化亮点对政府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张豪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的出台背景和修订历程为切入点,围绕行政复议的管辖体制、前置范围、审理模式、复议决定方式多元化、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要求等内容做系统性解读。同时,结合区住建交实际情况,针对一些重点事项给予风险提示。
据共工日报社记者了解到,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通俗易懂,针对性较强,为参会人员更好地应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作者:龚国林
供图: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编审:龚建光、龚国林、刘庆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