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法治12月18日电(朱善永 钟文玉)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化为检察工作的重点,结合辖区主干道路安全实际,将交通安全问题列为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对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采取全民问卷调查、检察公开听证等多项举措,推动辖区道路安全治理,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乱停乱放影响出行
4月12日至5月12日,双城检察院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早晚高峰易发生交通拥堵的路段多次进行现场勘查,排查拥堵原因,寻求解决方案。专项行动中,共发现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路段21处,其中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8处,存在禁停路段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及人行道停车、商户门前私划停车线、占道经营等问题。上述问题影响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广大居民的日常出行,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公共利益。
问卷调查听取民意
为进一步认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了解上述问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双城检察院干警对相关道路周边居民、商户以及过往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了不记名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多数居民都认为机动车辆在街道和人行道乱停乱放影响其生活和出行,存在安全隐患,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应介入监督。
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公开听证会
在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双城检察院就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各界代表受邀参会。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双城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环境以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重要意义。案件承办检察官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和法律法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对问卷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围绕“是否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是否应介入监督”两方面向检察机关提出问题并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检察机关监督范围,应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整改,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12月18日,共工日报社记者了解,下一步,双城检察院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禁停路段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及人行道停车、商户门前私划停车线、占道经营等问题予以处理,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同时,将“问卷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灵活运用到后续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吸收社会公众参与“治理效果回头看”工作,以“民意”检验行政机关履职成效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作者:朱善永 钟文玉
供图:哈尔滨市双城检察院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