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法治12月2日电(龚国林)校园欺凌,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更不是一个陌生的现象。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大学,从个体冲突到集体约架,从校园内到社区里,从现实社会到网络社会,校园暴力都时有发生,甚至就发生在你我的身边。而面对校园欺凌的时候,无论是被欺凌者还是旁观者,大多都选择了沉默。但是,沉默不是中立,沉默已经是一种选择,是纵容,是默认,是助纣为虐!不沉默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合法维权意识,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氛围。12月1日,炉霍县司法局“鲜水之声”法治宣讲队联合四川盛豪(炉霍)律师事务所在炉霍县中学开展了以“共拒校园欺凌,共建阳光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盛豪所律师何颖、盛豪(炉霍)分所实习律师向巴秋卓用贴近孩子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校园欺凌造成的后果”等问题,告诫同学们必须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并通过与在座学生互动交流的方式,面对面教授同学们如何有效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教育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校园暴力行为勇敢地说“不”,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能做可恶的欺凌者。

活动现场,“鲜水之声”法治宣讲队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书籍和手册,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12月2日,共工日报社记者了解,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更加懂得珍惜校园的美好时光,远离违法,抵制犯罪,对预防校园欺凌,创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活动共计发放普法读本80余份,普法制品100余份,受教人数50余人次。

作者:龚国林

供图:四川盛豪(炉霍)律师事务所

编审:龚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