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秋风劲,不似春光,胜似春光。11月29日午时,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讲团、江苏省法护童心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受邀走进南京市幕府山庄小学,带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生动宣讲课堂,以期增进普法教育,提升同学们的懂法意识、用法观念。活动由中心秘书长马明全程指导、中心公益宣讲律师张伟平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以校园视角为例》为题开展了讲座。
张伟平律师提出,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与心理特征,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怀与指引,需要国家以立法形式给予特殊保护与规制,并以此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渊源、修订沿革。随后张律师结合法条、案例与插画,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并通过问答形式,将法条对应的生活场景进行了生动阐述,以期使同学们在遇到实际困境时,能够对相应法律规定有所印象、继而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真正使立法初衷得以贯彻落实。
之后张律师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了重点探讨,反思如果没有引发舆情,这些事件是否还能如此及时、有力地处理,并针对其原因、防范、应对与止损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有奖竞答环节中,张律师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设计了十个趣味问题,再次带动了全场活跃的互动氛围。
最后,张律师提出,法律条文是略显单薄、滞后的,保护未成年人需要社会各阶级、各岗位、各群体共同关注、共同支持,需要以尊重生命、尊重差异、尊重规律的理念,实现对孩子们生存与发展、教育与保护的有机结合。
江苏省法护童心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将继续依托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国致公党江苏省委、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侨商总会、江苏省华侨公益基金会等有利资源,深化推广普法宣讲活动,对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提供立法调研研究,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保驾护航、贡献力量!(撰稿人:张伟平)
(新闻编辑:蓝乙人 蒙仕荣 审核:吴永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