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与法隆律师事务所开展交流座谈会
共工日报社法治电(龚国林)2023年11月17日,都江堰法隆律师事务所领导一行莅临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考察交流。此次交流座谈会为双方提供了零距离的互动交流平台。
张国祥:法隆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勇: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董事会副主任
许国美: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董事会秘书长
盛豪律师事务所:董事会副主任张勇,董事会秘书长许国美、董事会董事昌代义、管委会主任刘波、总分所联席会议秘书长李勇、监事会副主席蒋春莲作陪同接待;
在座谈会上,法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国祥主任充分肯定了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卓越表现。双方分享了各自在专业领域的经验和成果。双方就法律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等方面展开讨论。加深了彼此的了解,双方共同探讨更深入的合作模式。
这次交流座谈会旨在促进双方的业务合作与交流,共同寻求创新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学习借鉴彼此的优势,探索合作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和法隆律师事务所将携手共进,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相互学习、合作共赢,共同应对法律领域的机遇和挑战。
作者:龚国林
供图: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编审:龚建光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