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法治10月27日电(朱善永 韩春波) 为进一步加强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化管理,及时消除生活区域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放心的社会环境,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治安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检查。
工作中,民警深入电动车销售店铺、维修点以及铅酸蓄电池销售商店,针对废铅蓄电池储存场所、台账明细、管理制度等开展执法检查,详细了解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存放及处置等信息。民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告知相关责任人对废铅酸蓄电池要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确保危废物品在回收、储存、转运过程中的绝对安全。同时,民警向经营者开展了普法宣传,讲解废铅酸蓄电池的危害,切实提高经营者环保意识与法律意识,严禁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经营活动。
据共工日报社记者了解到,此次执法行动进一步明确了废铅酸蓄电池的管理责任,有效规范了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工作,切实消除了辖区内安全隐患。
作者:朱善永 韩春波
供图: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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