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网站11日发布公告,对欧盟进口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15日起执行。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调查结果,2024年8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或保函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法新社11日称,中国在10月也采取了类似措施,宣布对欧盟白兰地进口征收临时“关税”。记者对比后发现,商务部最新公告列出了被调查产品的具体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此外,公告还显示,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法新社关注到,本次公告并未说明最新临时措施何时到期。
复旦大学中欧关系研究中心副主任简军波11日表示,中方对自欧盟进口白兰地实施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合法合规,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定。采取保证金或保函的形式在法律上具有可操作性,并且也有国际惯例做参考,能够有效防止对方继续倾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永升表示,欧盟白兰地主要的两大出口市场是中国和美国,从这一点来看,中国对欧盟进口白兰地采取的措施“比较精准”。另一方面,白兰地在中国的受众较少,措施对国内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
外媒称,中国进口欧盟的白兰地大部分来自法国。中方对白兰地出手后,法国干邑白兰地制造商寻求巴黎的帮助。
就在刚刚结束的第七届进博会上,法国干邑白兰地品牌表示不愿离开中国市场。德国《法兰克福汇报》10日报道称,轩尼诗首席执行官说:“无论逆境如何——我可以告诉你,中国是我们的未来。”当被问及中国市场之后是哪个市场时,他说:“中国之后还是中国。”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0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调查结果,2024年8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或保函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24年11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公告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保函。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被调查产品名称: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通常称白兰地)。
英文名称:Spirits obtained by distilling grape wine in containers holding less than 200 liters (usually called Brandy)。
产品描述:以葡萄、葡萄汁(浆)、葡萄皮渣、葡萄酒等为原料制得的烈性酒。
用途: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进口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保函金额应与保证金金额相等。
商务部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综合商务部网站、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