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邓炳强表示,香港市民享有新闻及言论自由,但有关权利及自由并非绝对。他称,任何负责任的政府均不会容忍散播假信息、煽动仇恨和美化暴力。
邓炳强称,“立场新闻”案的判决理由明确表明,有关媒体成为抹黑、丑化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工具,部分文章毫无客观依据攻击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执法及检控程序,还通过假信息传播仇恨和反政府情绪、攻击警方执法并美化暴徒行为。
邓炳强提到,并不会被文章所指的所谓“制裁”而感到威吓,他批评有关做法是卑鄙的政治操作,并重申将坚定不移地继续维护国家安全。
据橙新闻等港媒此前报道,香港网媒“立场新闻”涉嫌发布煽动性文章,其两任总编辑及营运“立场新闻”的公司被控“串谋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3名被告8月29日下午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香港特区政府8月29日发布新闻公报称,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3名被告全数被定罪,正好彰显公义。任何人或组织煽动仇恨,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都必然难逃法网,其恶行必定受到应有的惩治。
橙新闻称,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该案在57天的审讯中,控方展示不同证据,显示3名被告通过报道、专访及博客等发表煽动性文章,内容涉及污蔑香港国安法以及要求外国制裁等。李桂华表示,裁决清晰说明了违法界限,法官在判词中清楚表明控罪合宪,被告有煽动意图。李桂华提醒,随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生效,如再有人利用有关手法做违法的事情,可根据煽动意图相关罪行进行检控。如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可判监10年,呼吁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