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会见首次访华的撒切尔夫人(资料图)
1989年5月16日中午,邓小平设宴款待前来中国访问的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席间,两人有这么一段耐人寻味的对话:
戈尔巴乔夫:“现在我要完成我国领导人的一项委托,即邀请你去苏联访问。”
邓小平:“我出国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如果3年前解决了柬埔寨问题,那我真的要到苏联去。可能去远东,也可能是莫斯科。现在已经过了3年了,我这个年龄不允许了。我感谢你的盛情邀请。”
戈尔巴乔夫:“但我们仍然向你发出邀请。一旦你得出结论可以访苏,我们将随时欢迎你去。”
邓小平:“我这一生只剩下一件事,看来恐怕做不成了,就是台湾问题。调整了与日本的关系,与美国的关系,也调整了与苏联的关系。确定了归回香港,还未到期,但也确定了。这是对外关系问题。对内的参与,确定了基本路线,四个现代化这件事。一个政策,就是改革开放政策。四个坚持。还没有能够实现的,就是废除终身制度。这个没能实现。这是制度上的重要问题。”
领袖晚年,都会留下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人生遗憾,邓小平也不例外。台湾问题和祖国统一大业,毫无疑问就是邓小平晚年留下的最大遗憾。在85岁高龄的时候,邓小平已经预见自己很难看到台湾回归祖国的日期了。在这次谈话中,他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晚年遗憾。
“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只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力争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
新中国成立前后,由于国民党当局逃往祖国宝岛台湾,再加上一些历史的原因,使得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台湾,被人为地与祖国大陆分割开来。
由“一个国家,不同制度”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对里根说:“如果美国按照杜勒斯的政策对待台湾,不知哪一天,台湾又成为爆炸性问题。”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构想也逐渐成型。这一科学构想的核心,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由邓小平在其晚年首先表述出来的。这一提法,也是逐渐完善的。
1983年6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民主柬埔寨领导人时,就中国统一的问题阐述了“一个中国,不同制度”的设想,他说:“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有不同的社会制度,这是史无前例的。实际上,真正统一了,台湾一个制度,香港一个制度,大陆一个制度。大陆是社会主义制度。”
5天以后,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明了实现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强调:“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他指出:“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
邓小平表达了台湾可以高度自治的意思。他说:“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的地方政府以至自治区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邓小平提出并阐发了“一个国家,不同制度”的设想后,他的思想也是在不断深化和发展的。
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北京会见了来自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学者们。谈话中,邓小平展示了一位卓越政治家在国家统一问题上的战略思想。他说:
“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与台湾还有不同,香港是自由港。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
邓小平接着提请来访的客人:“各位是研究国际问题的,请好好了解和研究一下我们对台湾、香港提出的解决方式。总要从死胡同里找个出路。”
这是邓小平第一次对外使用“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提法。由“一个中国,不同制度”,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提法上更加准确和科学。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思想也在概念上更加规范化。
1984年4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总统里根时,一方面直接地对这位美国头号领导者表明了中国“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另一方面也批评了美国领导人的战略误区。他说:“和平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世界局势不稳定,但争取和平的前景良好。有资格发动世界战争的还是美苏两家。美国应从4个航空母舰的政策中走出来,否则将同世界上十几亿人口结成疙瘩。中美关系前一段吵了一架,近来是好的。但说中美关系已进入了‘成熟阶段’,这种判断不准确。中美关系的主要障碍还是台湾问题。希望里根总统和美国政府认真考虑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要做使蒋经国翘尾巴的事情。我们已经做了一切可能做的事情,准备在不放弃主权原则的前提下,允许一个国家有两种制度。海峡两岸可以从逐步增加接触到谈判和平统一。如果美国按照杜勒斯的政策对待台湾,不知哪一天,台湾又成为爆炸性问题。”
1984年5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使用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提法,报告在讲到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时是这样说的:“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鉴于历史的经验和台湾的现实,我们提出了祖国统一之后可以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设想。我们的各项建议和设想,都是诚心诚意的,通情达理的。对于台湾当局任何有利于海峡两岸同胞接触来往、增进了解和有利于祖国统一的言行,我们都将表示赞赏。”“我们认为,只要在和平统一问题上国共两党具有共同语言,一切事情都好商量;台湾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好。任何犹豫、拖延,都是违背民心民意的,希望台湾当局郑重考虑。”
从此,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香港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构想,经过邓小平高度概括以后,又经过全国人大会议的通过,“一国两制”的提法具有了法律效力。
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案和设想,其中就包括“第三次国共合作”、“和平解决”等设想。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共两党没有能够进行第三次合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成为泡影。尤其到了大陆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没有和平解决的可能性,海峡两岸的军事对峙长期存在。但是,毛泽东、周恩来等人从解决台湾问题的实际出发所作出的一些设想和探索,所提出的若干带原则性的意见,为后来“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作了思想先导。
邓小平作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参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众多核心决策。
随着中美关系的解冻和“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解决台湾问题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1978年1月7日,邓小平会见了美国国会议员团。谈到台湾问题时,他打着手势,果断地说:“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只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力争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要力量大一点。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能有什么灵活性。要说灵活性,就是我们可以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新的国内国际形势,为党和国家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思路和方案,也进入了历史的新阶段。这一历史进程,一直是在邓小平的领导和主持下进行的。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这份文告感情真挚,言辞恳切,且字字句句都有千斤分量。它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台湾同胞:
今天是1979年元旦。我们代表祖国大陆的各族人民,向诸位同胞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祝贺。
昔人有言:“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欢度新年的时刻,我们更加想念自己的亲骨肉——台湾的父老兄弟姐妹。我们知道,你们也无限怀念祖国和大陆上的亲人。这种绵延了多少岁月的相互思念之情与日俱增。自从1949年台湾同祖国不幸分离以来,我们之间音讯不通,来往断绝,祖国不能统一,亲人无从团聚,民族、国家和人民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所有中国同胞以及全球华裔,无不盼望早日结束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
这份《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中央政府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阐明实现中国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希望台湾当局以民族利益为重,对实现祖国统一的事业作出宝贵的贡献。在解决统一问题的方式方法上,则提出了较为灵活的意见:
我们殷切期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共同发展建国大业。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台湾各界人士也纷纷抒发怀乡思旧之情,诉述“认同回归”之愿,提出种种建议,热烈盼望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时至今日,种种条件都对统一有利,可谓万事俱备,任何人都不应当拂逆民族的意志,违背历史的潮流。
这份《告台湾同胞书》,充分表达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台湾问题上的意见。
就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当天,全国政协专门就此举行了一个座谈会。邓小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天是1979年元旦,这是个不平凡的日子。说它不平凡,不同于过去的元旦,有三个特点:第一,是我们全国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了;第二,中美关系实现了正常化;第三,把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提到具体的日程上来了。”
1月2日上午,邓小平以国务院副总理的身份会见由民主党众议员托马斯·路·阿什利率领的美国众议院银行、财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访华团。在谈到有关台湾前途的问题时,邓小平说:“解决台湾归回祖国,完成国家统一的问题,是中国的内政。我们对台湾问题的解决是采取现实态度的。1月1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表明我们的态度是真诚的,是合情合理的。”
这之后,邓小平不断地向国内外朋友和各界人士阐述中国中央政府在台湾问题上采取的这种“合情合理的现实态度”。
1979年1月底,邓小平启程访问美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领导人第一次访问美国。在美国期间,邓小平一再申明,中国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因为这对国家、对民族都比较有利”。
1月30日,邓小平在美中人民友好协会和全美华人协会为他举行的招待会上说:“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后,台湾归回祖国、和平统一祖国的问题,有了更好的条件。”他表示:中国政府在解决台湾问题的时候,“一定会考虑到台湾的现实,重视台湾人民的意见,实行合情合理的政策。统一祖国是全体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共同愿望。我们关怀台湾同胞,寄希望于台湾广大同胞。我们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希望台湾当局以民族大义为重,正视现实。这样,台湾回归祖国就能够比较顺利地实现。”
邓小平在向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解释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时,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我们一方面尊重台湾的现实,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在尊重台湾现实的情况下,我们要加快台湾回归祖国的速度。”
尽管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但由于美国的干涉,解决台湾问题的最大障碍却在美国方面。因此,中美关系中的核心问题也是台湾问题。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时,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废约、撤军。但在1月26日,美国总统卡特却提出《与台湾关系法》议案,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分别于3月28日和29日予以通过。4月10日,经卡特签署,《与台湾关系法》生效。《与台湾关系法》称:“美国作出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是以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种期望为基础的;凡是企图以和平以外的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的努力,都将会威胁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引起美国的严重关注。”并提出要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使之“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这个法案,继续将台湾当作“国家”对待,违反了中美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是对中国内政的公然干涉。
邓小平对此迅速作出反应。4月19日,他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访华团时说:中美两国关系能够正常化的政治基础,就是承认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政治基础受到了一些干扰。对你们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中国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问题,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法案的许多条款还是要保护台湾。美国认为保护台湾是美国的利益,还说要卖军火给台湾,包括一旦有事美国还要干预。所以说,这个法案实际上否定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政治基础。我奉劝美国朋友注意这个问题,这样的事情不能干了。
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一方面实行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另一方面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逐渐酝酿解决台湾问题的科学构想。
这一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邓小平在1979年12月6日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清楚地表述了出来。他说:我们提出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要从现实情况出发。对台湾,我们的条件是很简单的,那就是,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这就是说,外国可以照旧对台湾投资。即使台湾与祖国统一起来后,外国投资也不受任何影响,我们尊重投资者的利益。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军事力量。条件只有一条,那就是,台湾要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拥有充分的自治权。
解决台湾问题的思路,是中国共产党几代人长期探索的结果。台湾、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是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的未竟之业。早在1974年,81岁高龄的毛泽东曾指着一旁的邓小平等人向来访的英国首相希思说:中国统一这件事,我恐怕看不到了。这是他们的事了。
作为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将台湾回归、祖国真正统一,当作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决心在自己这一代人的有生之年圆统一之梦!
这,就是邓小平后来终生遗憾的由来。
“台湾回归祖国等三大任务不只限于80年代、90年代,甚至90年代以后都还必须坚持。”
进入20世纪80年代,台湾问题的解决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
1980年1月1日,邓小平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新年茶话会上再次发表元旦讲话。他强调,80年代是十分重要的年代,我们一定要在这10年中取得显著的成就,以保证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邓小平指出:“去年元旦我讲了三件大事,即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中美建交和台湾归回祖国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如果说去年元旦很有意义,那么今年元旦意义更大,因为这个元旦是跨入80年代的第一天。80年代是十分重要的年代,是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年代。因为我们要实现四化还有两个10年。如果在80年代这个10年中我们不能取得显著成就,那么我们在本世纪末实现四化的目标就会告吹。在80年代中,我们要在国际事务中起到自己的作用,还要把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始终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这就说明,我们在80年代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半个月后,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把“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与“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加紧经济建设,加紧四个现代化建设”一道,作为“我们在80年代要做的三件大事”。他说:“三件事的核心是现代化建设。这是我们解决国际问题、国内问题的最主要的条件。一切决定于我们自己的事情干得好不好。”
邓小平强调:“台湾归回祖国、祖国统一的实现,归根到底还是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搞好。我们政治上和经济制度上比台湾优越,经济发展上也要比台湾有一定程度的优越,没有这一点不行。四个现代化搞好了,经济发展了,我们实现统一的力量就不同了。”
这次全国人大召开后一个多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等人时,更具体地解释和阐述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他说:“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10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近几年来,中国一直在克服‘左’的错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来制定各方面工作的政策。经过5年半,现在已经见效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
他还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我们已经讲了很多次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通过了这个政策。有人担心这个政策会不会变,我说不会变。核心的问题是这个政策对不对。如果是对的,就变不了。如果政策不对,就可能变。中国现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有谁改得了?如果改了,中国80%的人的生活就要下降,我们就会丧失这80%的人的人心。因此决定的因素是政策对不对。我们的路走对了,人民赞成,就变不了。”
1984年,是邓小平人生的第80个年头,进入晚年的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正是他对祖国、对历史的一种交待。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邓小平出席了签字仪式并会见了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香港问题的解决,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为此,邓小平再次自信地说:
“我们提出这个构想时,人们都觉得这是个新语言,是前人未曾说过的。也有人提出这个主张能否行得通?这就要我们拿事实来回答。现在看来是行得通的,至少中国人坚信是行得通的,因为这两年的谈判已证明了这一点。这个构想在解决香港问题上起了不说是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作用。这是三方面都接受了的构想。再过13年,再过50年,会更加证明‘一国两制’是能行得通的。人们担心中国在签署这个协议后是否能始终如一地执行,我们不仅要告诉阁下和在座的英国朋友,也要告诉全世界的人:中国是信守自己的诺言的,也相信自己的‘一国两制’的主张是行得通的。”
和平解决并不等于承诺放弃使用武力。面对未竟之业,邓小平语重心长地说:“21世纪靠你们年轻人。”
有了以“一国两制”这一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范例之后,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放弃武力统一祖国的方式呢?邓小平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和领导人绝不能作此承诺!他的这一考虑,主要是冲着“台独”和外国干涉去的。
1985年9月20日,邓小平在会见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时,明确地阐述了中国中央政府的一贯态度:“不管怎样,现在台湾和我们还有共同点,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但如果蒋经国不在了,就可能真正出现两个中国。美国、日本都有一股势力支持台湾独立。我与里根、舒尔茨、温伯格都说过,中美关系的焦点是台湾问题。应该好好解决台湾问题。如果像美国国会那样干涉中国内政,将会在中美关系中引起冲突。蒋经国不在了,台湾出现独立怎么办?我们怎么能承诺不使用武力?我同他们谈得很坦率,确实存在台湾独立的可能性。我们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但先把话讲明白好。”
1987年春天,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中国与葡萄牙就澳门的回归问题也达成一致。4月13日,邓小平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签字仪式。在会见葡萄牙总理席尔瓦时,他说:“中国在不长的时间内解决了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为处理国际上有争议的问题树立了一个范例。我们考虑用何种方式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立足点是:解决香港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英国和香港的利益;解决澳门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葡萄牙和澳门的利益;而解决台湾问题,则既要符合大陆的利益,也要符合台湾的利益。我们经过较长时间的考虑,从解决台湾问题着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受台湾问题的启发,我们考虑用同样的方式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看来,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这类问题是成功的,为解决国际争端、消除热点问题提供了经验。”
“我这一生只剩下一件事”
“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问题上的成功实践,也为邓小平理论提供了更为精彩和丰富的内容。就在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签字的当月,邓小平公开表示:“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是这样说的:
“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老早就确定了的,写在宪法上的。我们制定的一些政策,包括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也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谁能够制定这样的政策?没有哪个人有这个胆识,哪一个党派都不行。你们看我这个讲法对不对?没有一点胆略是不行的。这个胆略是要有基础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没有点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是建筑在人民拥护的基础上的。”
1989年11月6日至9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十三届五中全会。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同意邓小平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决定》,决定江泽民任中央军委主席。此后,邓小平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岗位上完全退了下来,但是,他的思想并没有停止思考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台湾问题,就是他一直思考的一个重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邓小平始终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关注着祖国的统一大业。彻底退下来以后,他还多次听取对台工作汇报,并会见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一些与台湾有关的人士。
1990年9月15日,针对台湾当局在国际上制造“一国两府”的企图,邓小平在会见马来西亚郭氏兄弟集团董事长郭鹤年时明确表示:“现在台湾有人想搞‘一国两府’,连联合国的局面都想改变,实际上还是搞‘两个中国’。怎么能把台湾当局称为中国政府呢?这不行。再没有比‘一国两制’的办法更合理的了。现在对台湾是个机会,对整个民族是个机会,需要大家努力,推动台湾走向统一。大陆是中国的主体,有11亿人口。其中汉族占92%,少数民族占8%。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大陆同胞,台湾、香港、澳门的同胞,还有海外华侨,大家都是中华民族子孙。我们要共同奋斗,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
直到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巡期间还思考着如何才能实现“一国两制”的问题。他告诫说: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现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比我们快,如果我们不发展或发展得太慢,老百姓一比较就有问题了。所以,能发展就不要阻挡,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点,只要是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要上几个台阶,力争用20年的时间赶上新加坡、香港、台湾和韩国这亚洲“四小龙”。
1992年2月10日,邓小平在上海视察期间,有年轻人怀着崇敬的心情对他说:“您在我们年轻人心目中是最德高望重的。”邓小平微微一笑,谦虚地说:“这不好说吧!有一点贡献,做了一点事。很多事情没有做,来不及做,也做不完。”台湾问题和祖国统一大业,就是邓小平没有做完,也来不及做完的事。面对人生遗憾,他对年轻一代寄予厚望。他语重心长地对在场的年轻人说:“21世纪靠你们年轻人。”
邓小平的这一重要讲话,为我们党和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3年后,他在对美国众议院议长奥尼尔提起中国的三大任务时进一步指出:“我们已经宣布中国80年代的三大任务,实际不只限于80年代、90年代,甚至90年代以后都还必须坚持这三大任务。这是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考虑和坚持的三大任务。”
为落实邓小平提出的台湾回归祖国的任务,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关于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提出了共产党和国民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等九条建议和主张。
两天后的10月2日,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众议院议长约蒂时,谈到了叶剑英的九条建议和主张。他表示:“叶剑英委员长最近阐述的九条是我们根据现实情况提出的关于台湾归回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合情合理的方针政策。这九条在国际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反应,也一定会得到台湾人民的赞成。”他还强调:“台湾问题始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是关系到中国统一大业的事情。”
海峡那边的台湾国民党当局,没有体会到中国共产党的诚意,仍错误地认为与共产党搞统一自己必定“吃亏”。对这种顾虑,邓小平在10月28日会见由会长茅诚司率领的日中协会第三次访华团时说:台湾当局总是讲凡是搞统一、合作,都是他们倒霉、吃亏,共产党占便宜,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历史事实是两次国共合作,对彼此都带来很大好处,主要是给民族、给人民带来好处。第一次合作实现了北伐。北伐的胜利符合国家利益、符合民族利益、符合人民利益,也合乎两党利益。第二次合作是对付日本军国主义。抗战的胜利符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也合乎两党利益。合作后来破裂,破裂的责任,我们不去算老账了,实际上两次破裂的责任都在国民党方面。他们又讲,两次他们都吃亏,这不对。
邓小平还高瞻远瞩地指出:我们不去算这个账,要从长远的观点,从民族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着眼,也要从世界和平和安全来想,去看待第三次合作的需要。
遗憾的是,台湾当局还是没有从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断然拒绝了叶剑英代表中国中央政府提出的九条建议和主张。对这点,邓小平早有思想准备。他在1981年11月2日会见日本前首相福田赳夫时说:我们对台湾的九条建议,现在台湾的反应是拒绝了。我们知道,它的第一个反应会是这样。我们也知道,这样的事情不是一昼夜就可以解决的,需要时间。我们并不想“屈人之兵”。我们绝不是要使台湾处于投降、屈服的地位。我们提出的是对等谈判。相信总会有变化的。
对于台湾当局背后的势力,邓小平也不客气地指出:台湾问题属于中国的内政。但美国卖武器给台湾,实际上就干预、插手了中国的内政,给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造成了障碍。美国国务卿黑格6月来访时,我同他说,我们的头脑中始终存在着中美关系可能停滞或者后退这样一个问题。导致停滞或者后退,那不是中国干的事。我们的话说得很明白。至于台湾问题,我相信美国,还有日本以及其他很多朋友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来推动谈判。就美国来说,促进这个谈判,至少是推动接触,实际上就是维护亚太地区局势的稳定。而出卖武器、装备台湾,是出于什么意图呢?实际上是否定了我们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这对全球战略格局是一种破坏,至少是一个损伤。
对台湾地区领导人,邓小平利用各种机会奉劝他们:“归根到底,中国的统一这件事要台湾海峡两岸的领导人和人民来决定。首先希望两岸的领导人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来做这件好事,这在历史上是要大书特书的。希望台湾的一些领导人把眼界放宽一点,放远一点。”
对美国方面,邓小平多次批评说,美国对台政策还存在杜勒斯的影子。1983年2月,他对美国国务卿舒尔茨说:“《与台湾关系法》是中美关系中最大的问题。如不改变此法,中美关系恐怕很难有明显的、满意的发展。我们希望美国以实际行动证明我们能够做朋友,建立比较长期相互信任的关系。”1983年3月,他在与美国众议院议长奥尼尔谈话时不满地说:“《与台湾关系法》还是杜勒斯主义的产物。美国人可能感到这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但是中国人的看法就不同了。在中国人看来,这不是在干涉中国的内政吗?美国的议会通过一个什么法来强加给中国人民,这是什么主义?”
鉴于国际反华势力的干涉和台湾岛内“台独”势力的存在,邓小平一再表示:“力争用和平方式实现台湾回归祖国,但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的义务。如果美国政府无限期地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实际上是给台湾提供保护伞。”他还多次专门对美国人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承担这么一个义务:除了和平方式以外不能用其他方式来实现统一祖国的愿望。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反而会妨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这个良好愿望的实现。”
在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台湾回归祖国这一重大任务而孜孜不倦地工作着。1983年6月,当他即将进入80岁这一人生的耄耋之年时,在一次关于祖国统一问题的讲话中,他深情地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祖国要统一,不统一就没有出路。我们有出路。我们这些人岁数都不小了,都希望中华民族来一个真正的统一。前人没有完成的事业,我们来完成。我们的后人总会怀念我们的。如果不做这件事,后人写历史,总会责备我们的。这是大事,前人没有完成,我们有条件完成。”(来源:《党史博览》 杨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