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史以来第一次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对黑暴团队作出检控,其中涉及臭名昭著的“屠龙小龙”。这种所谓的“屠龙小队”曾在黑暴期间在湾仔放置炸弹、以及埋伏枪手企图伏击警员和群众,这个惊天杀机如非在实施前夕被港警神速破获,那后果简单不堪设想!此案在4月23日、4月24日两天的庭审当中,又爆出惊人细节,他们所放置的爆炸物威力巨大,杀伤范围半径达400米!另有“屠龙小龙”聊天记录曝光枪手成员,以爬山为名,前往西贡山上试枪,还有成员曾到浸大及城大实验室偷取原料制炸弹……,等等爆料简直触目惊心,案件还在继续审理当中。
4月23日,“屠龙小队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女)7名成员,其中6名男被告被控爆炸罪及谋杀罪。女被告刘佩凝被控1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情指出,2019年12月8日,“屠龙小队”借乱港团体非法游行之际,于游行路线上放置一大一小两枚炸弹,其中用小炸弹引诱港警到场,引爆小炸弹后迫使警方退到大炸弹的位置,再引爆大炸弹杀伤警方人员,与此同时,埋伏在建筑物高处的另案案犯苏纬轩,持枪趁乱射击港警。
据军火专家检验,这两个炸弹分别重2公斤及8公斤,炸弹内各有1部手提电话,炸弹可遥距控制,一旦有人来电,铃声响起即便引爆,专家指出炸弹威力可令方圆400米内的人伤亡。 控方指当时已一切就绪:“一个电话打入炸弹就爆”。而据被告聊天记录显示,当港警遇袭时,同谋者会全体执枪射击。
庭审还显示,有证据指“屠龙小队”成员还前往台中接受过军事训练,其中吴智鸿还在接受训练之后,以爬山为名义,前往西贡偏僻深山试枪。
昨日(4月24日),在“屠龙小队案”续审中,控方大律师周凯灵表示,从担当领导角色的黄振强手机中,撷取了与吴智鸿的telegram对话,显示吴于11月17日传送3段往草丛开枪的影片。还有聊天记录显示,他们还讨论去浸大城大找原料制作炸弹。
除了所谓的“屠龙小队”,其中成员还加入分支出来的所谓“灭龙小队”,成员包括黄振强,被告张俊富、张铭裕、李家田及严文谦等。
在黄振强手机对话讯息中显示,2019年11月14日某群组谈及在浸大、城大的对话:“火魔法要等屠龙”,控方指出“火魔法”就是汽油弹,赖振邦及彭军壕在讨论中提到去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找化学原料整炸弹,别有群组还讨论买硫酸。
控方还播出了“灭龙小队”尝试用引爆器的影片,显示正引爆炸弹的引爆器。证据显示拍摄地点是另一被告赖振邦办公室的后楼梯,警方其后检获的炸弹,是使用影片中的同一种引爆器。
另外,据控方表示,早前提及12·8游行当日枪手苏纬轩会在高处开枪,庭上展示一张证据地图,相信被告已拟定好逃走路线,另外聊天记录也显示,车辆会驶至位于清水湾的某地,其后要把车烧毁。另外监控拍到吴智鸿在北角和富道一家具店购买红、蓝筲箕,与彭军壕两人同日到华仁完成组装炸弹。在吴智鸿向黄振强发送的地图上,标记有红色和蓝色两处炸弹位置,绿色为枪手位置。而黄振强和吴智鸿的聊天记录还显示 ,吴向黄引述苏纬轩称“第一波想尽杀,有几多杀几多”。
12月8日凌晨,“灭龙小队”按计划出现湾仔展鸿大厦地址,其后港警在该处拘捕张铭裕、严文谦和黄振强三人。 张俊富被拘捕后在他身上搜出一荃湾仓库锁匙,仓库内有烟花爆杖等物,而在吴智鸿家中、摩星岭一处草丛找到手枪,苏纬轩于家中被捕时还一度手持手枪,并曾反抗警方及开枪,被搜获的手枪均是同一型号及同一批子弹。
控方强调,同谋控罪并不需要实际完成罪行,该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