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记协组织的2024年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正式启动,接受各地各单位申报。为做好今年申报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我们为您梳理了可以申请援助的条件情况、申报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希望为遇到困难的您及亲属提供参考和帮助。
一、哪些条件和情况可以申报?
1.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新闻工作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向中国记协提出申请。
2.全国性行业类媒体的新闻工作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中国行业报协会,由中国行业报协会审核同意后向中国记协提出申请。
3.地方新闻媒体的新闻工作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报送至所在省级记协,由省级记协审核同意后向中国记协提出申请。
4.因公殉职人员可由其直系亲属或法定抚养人、赡养人作为代理申请人。
1.2024年申请的援助事项,其发生日期一般应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2.各申请单位需在2024年7月10日之前,将有关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权益保障处。
3.因紧急治疗、工伤认定、伤残程度鉴定及其他特殊事由不能按时提出申请的,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援助事项发生日期不早于2022年7月1日。
中国记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服务专区和中国记协网“新闻援助”栏目开通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绿色申报直达通道,方便各级各类新闻单位及时向中国记协反馈报送有关新闻工作者在抢险救灾一线和重大新闻现场遭受伤害急需援助的诉求呼声。
符合条件的新闻工作者可将有关应急援助的申请事由和证明材料直接报送至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权益保障处。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与一般性援助申请相同。
(1)《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申请表》(可从中国记协网首页下载);
(2)申报者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报者的《新闻记者证》、采编工作聘用或返聘合同复印件;
军地有关部门开具的烈士评定证明(申请“烈士”援助提供);
曾获得或被授予全国性荣誉表彰、参与过党和国家建设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工作、从事新闻工作满30年、值守夜班采编岗位满10年、派驻国外危险和艰苦地区工作等证明(申请“为党的新闻舆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援助提供)。
接受援助金的直系亲属或法定抚养人、赡养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与因公殉职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法定抚养、赡养关系决定书或公证书。
(2)申请因公伤残援助: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具的工伤认定证明和伤残程度证明。
(3)申请“积劳成疾罹患大病”“因在特殊地区或特殊环境工作染患某种特殊疾病”援助: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
(4)申请“因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援助: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收入证明或家庭困难证明。
1.新闻工作者应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单位负责对新闻工作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申请单位在向中国记协提出援助申请前,应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范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在审核过程中,需要进行补充说明的,中国记协会另行通知。申请单位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补充说明材料。
4.新闻工作者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全部或部分申请材料的,由其所在申请单位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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