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7月17日电(朱善永 刘禄新)为提升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筑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人民防线,近日,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组织刑侦大队联合各辖区派出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各辖区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事例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和行为。
7月17日,香港《共工新闻》记者了解到,活动期间,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法律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问询3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的识别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阿城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作者:朱善永 刘禄新
供图: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