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原委员、原国务委员

  兼国防部长李尚福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新华社

  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李尚福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根据军委纪委监委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党中央研究决定,2023年8月31日,由军委纪委监委对李尚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现已查明,李尚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本人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他人钱款,涉嫌行贿罪。审查调查中还发现李尚福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李尚福身为党和军队高级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其行为辜负党中央、中央军委信任重托,严重污染军队装备领域政治生态和行业领域风气,给党的事业、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高级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危害特别巨大。

  2024年6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李尚福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将李尚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陆军上将军衔。

  李尚福,男,汉族,1958年2月生,江西兴国人,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入伍,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研究生曾就读于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63790部队副司令员,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主任、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司令员,绕月探测工程发射场系统总指挥,嫦娥二号发射场区指挥部指挥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司令部参谋长等职务。

  2013年,任总装备部司令部参谋长。

  2014年年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副部长,跻身副大军区级。

  2016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2017年9月,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部长。

  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23年3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2023年10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九大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2024年6月27日资格终止),中共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第二十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晋升军衔

  2006年,晋升为少将。

  2016年8月,晋升为中将军衔。

  2019年7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家庭成员

  父亲:李绍珠。曾任第一野战军第7军第19师第57团团长,铁道兵第5师师长,铁道兵西南指挥部副司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