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典型案例
共工新闻4月30日电(朱善永 杨乃波)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黑龙江大庆公安迅速出击,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本市居民赵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组建“网络水军”群组,利用群组完成“转发、评论、点赞”任务,并从中非法牟利。大庆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并成功将其抓获。经侦查,自2023年1月至今,赵某通过组建20余个“网络水军”群组完成“转发、评论、点赞”业务,并从中非法获利9万余元,该案“水军”群成员达到2万余人,其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赵某对其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散布他人隐私网络暴力案
本市居民王某某因感情纠纷,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李某两段隐私视频发送他人,恶意诋毁他人声誉,散播网络谣言,该行为严重侵犯李某合法权益。经大庆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王某某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造谣“学生宿舍捅人”案
4月7日,本市居民刘某某使用社交账号在社交平台编造并公开发布“校园命案:好吓人,晚上听到室友说3楼捅人了,我们是四楼的,血流一地”的虚假信息。该信息的浏览点击量是456次,评论4人次,点赞收藏5人次,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因其发布的虚假信息影响范围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大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批评教育。
- 造谣“小女孩被骗失踪”案
本市居民张某某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2024年4月2日大庆市大同区一初一女学生被一问路司机用一百元骗上车小女孩失踪到现在没有音讯”的消息,经大庆市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此消息系谣言。经询问,张某某如实交代了散布谣言的目的是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其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 造谣“吉林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案
大庆市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吕某在互联网平台中发布“吉林一名55岁屠夫因土地纠纷手持杀猪刀杀害了12人”的谣言信息。民警随即开展核查工作,经核实,吕某所发内容均与事实不符,系谣言。大庆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进行行政处罚。
大庆公安提醒广大网民,要提高对网上虚假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及时关注辟谣信息,重点关注权威信息,规范自身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
作者:朱善永 杨乃波
供图:黑龙江大庆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