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网黑龙江3月28日电(朱善永 宋建强)2024年3月2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大会,向社会通报南岗区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并发布十起典型案例。南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鹤出席发布会并作“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规划。
2023年以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设立全省首个“医疗纠纷法官工作室”,并在辖区重点医院设置医疗纠纷巡回法庭,打造“医”法治理新“枫”景;设立“民生服务工作室”,完善“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设立全市首个“护老维权工作站”,推动涉老纠纷源头治理、高效化解;创新“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妥善化解非诉纠纷案件,多措并举推动由法院主导型解纷向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2023年,哈西、王岗人民法庭收案6582件,诉前调解1300件,人民法庭整体收案数下降,区域万人起诉率下降。
南岗法院院长常鹤在会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要常态化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一是把政治建设放首位,筑牢服务大局意识。从辖区中心大局的角度谋划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二是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探索联动解纷路径,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方力量联动、多种资源共享的综合治理体系。三是加强数字法院建设,彰显科技司法魅力。充分利用“龙法和”平台,积极探索数字化诉源治理新模式。四是延续亮点品牌优势,激发品牌培优动力。持续发挥区域治理品牌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五是注重人才输入培养,提高能动履职能力。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向人民法庭聚集,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一步提供内驱动力和履职保障。
发布会上通报了人民法庭“十大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这十大典型案例包括业主安装充电桩引起的物业合同纠纷、微信群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名誉权纠纷、网络主播拒绝低俗直播引起的合同纠纷等,集中展示了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领社会新风尚等方面不断取得工作成效。
作者:朱善永 宋建强
供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编审:龚建光、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