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新疆2月12日电(朱善永 谭晓军)春节期间,为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新疆青河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利用起了火热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加大力度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民警填写了反诈小标签,前往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每一个烟花爆竹上面贴好小标签,“大家在挑选的时候,很容易就注意到了,对于增强防骗意识还是很有效的。”刚刚购买完烟花爆竹的张先生说道。
城镇派出所教导员杨程表示,标签内容都是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这样能够使得“反诈鞭炮”进入千家万户,让更多人关注防范电信诈骗,提高警惕、提高自己的反诈意识。
作者:朱善永 谭晓军
供图:新疆青河县公安局
编审:龚建光、龚国林、刘庆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