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黑龙江11月28日电(朱善永 宋建强)为提升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应区法学会和区工商联之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哈尔滨市南岗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赵滨莉出席活动,区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区法学会副会长于全主持活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张笑盈主讲,100余家企业负责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活动。

张笑盈副庭长全面梳理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合同法律风险、劳动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和商业秘密法律风险,深入分析了风险发生的原因,重点讲解了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履行中的风险防控措施,强调合同签订前要严格审查合同相对方资质并调查其信誉情况,并预防合同的形式风险和是否生效风险,合同签订时要明确合同标的物和数量、价款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处理条款等内容,避免后期产生争议,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围绕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聚焦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痛点、堵点问题,把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法院司法办案全过程,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作者:朱善永 宋建强

供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