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河南省委发布《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表扬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豫青字【2023】5号),对2022年度河南省共青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其中,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委荣获“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建筑工程学院2020级工程造价专业本科3班团支部荣获“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信息工程学院团委书记王崇荣获“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金融贸易学院2019级金融学专业本科5班董祚宇荣获“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此次获得“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多项荣誉称号,反映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共青团事业的蓬勃发展,既是对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共青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广大团员青年的鼓励。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委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坚定信念跟党走,引领广大青年走在时代前列,团结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勇于创新的斗志与脚踏实地的坚持,推动共青团事业纵深发展、大步向前,引领升达团员青年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新人,为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贡献青春力量。(马鹏)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