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种网络美食平台、网络购物渠道发展日新月异,实体店铺之间竞争更是呈白热化,网络“刷单”行为便是经济发展的衍生品。2023年4月12日,钟山经侦大队侦办的“宋某非法经营案”由钟山区人民法院宣判,该案为省内首例打击“网络水军”刷单违法犯罪案。该案的侦办及审判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净化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

2022 年 10 月 26 日,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宋某丹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线索至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经侦大队,请求处理。

经查:宋某丹与王某在美团外卖APP 帮助商家“刷单炒信”。由王某联系需要刷单的商家,宋某丹组织其他“刷手”。“刷手”下单后商家并没有实际发货,呈现虚假的商品交易量,以吸引消费者点击、购买,不正当谋取交易机会及竞争优势。成功刷单后商家和王某进行结账,然后与宋某丹进行分成。2022 年 3 月以来,宋某丹等人为钟山区 14 家美团外卖店铺刷单,虚构交易 15595笔,虚构交易金额 1132112.71 元,获得佣金 155950 元,其中宋某丹个人获得佣金 5 万余元。

由于省内没有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可以参考,钟山经侦部门多次联合相关警种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钟山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会商研讨,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相关行政处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宋某丹于2022年10月27日立案侦查;宋某丹归案后,对“刷单”的模式、地推人员管理、刷单收益分成等如实供述。

2023年4月12日,经人民法院宣判,宋某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人民币5万元,没收作案工具及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