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贵州消息(通讯员 赵辛)房子出租后,租客干什么事与房东有关系吗?当然有关系!德江一房东明知他人租用房屋从事卖淫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被行政处罚。
近日,德江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成功捣毁一处出租屋卖淫嫖娼窝点,抓获多名违法行为人。经调查,2022年5月以来,陈某娟(房东)明知刘某租房用来从事卖淫活动,仍将自己位于青龙街道香树路房屋的地下室出租给刘某,并对刘某租房屋来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视而不见,也不向公安机关报告,更不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
经询问,陈某娟对明知刘某利用出租屋从事卖淫活动行为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德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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