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河北消息(潘志方 陈剑昊)11月17日,在河北省隆尧县东良镇陈庄村东头的法治文化公园里,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向群众宣传防诈骗法律知识。陈庄村法治文化公园是该县的第9个农村法治文化公园。
图一:11月17日,在河北省隆尧县东良镇陈庄村法治文化公园,司法工作人员(右一)正在向群众宣传防诈骗法律知识。
图二:11月17日,在河北省隆尧县东良镇陈庄村法治文化公园,司法工作人员(右一)正在向群众宣传反邪教法律知识。
图三:11月17日,在河北省隆尧县东良镇陈庄村法治文化公园,司法工作人员(中)正在向群众宣传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维权法律知识。
今年以来,隆尧县按照“融入环境、寓教于乐”的设计理念,以各农村的“口袋公园”为依托,采取宣传展板、文化雕塑、标语插牌、文化墙等形式,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健康生活、防诈骗等宣传内容巧妙地融入绿化景观当中,精心打造了一批集美化环境、休闲娱乐、宣传教育于一体的农村主题公园,不仅提升了农村的人居环境,也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群众在游玩、健身和户外活动时,可以随时了解安全、法治、健康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