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领域再现天价反垄断罚单。5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处罚决定书: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医药(中国)”)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海”)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被依法处罚,合计罚没款超过3.2亿元。其中,远大医药被罚没款2.85亿元,汇海医药被罚没款3505.16万元。
对此远大医药公告称,“附属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接受处罚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公司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积极与客户沟通,合法合规地向市场供应相关原料。”
买通竞争对手 100%垄断救命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反垄断涉及的产品为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这两种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且为必需原料药,其成分不能被其他原料药替代。
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是国家基本药物、医保药品和临床必备急抢救药品。但是国内能够生产这两种制剂原料药的仅有远大医药和山西振东泰盛制药,其中远大医药占据支配地位,这为垄断提供了条件。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调查,2016年6月,远大医药附属公司与武汉汇海(振东制药全资子公司的包销商)多次沟通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武汉汇海停止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
而远大医药回报方式则是低价向武汉汇海销售制剂,再高价回购;同时利用其支配地位要求其他的制剂企业,也要低价把注射液卖给武汉汇海,再由武汉汇海高价转卖。
武汉汇海退出市场后,远大医药已然成为市场上唯一的卖家。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自2010年以来有7个年份远大医药在中国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的份额都达到了100%。
远大医药利用其支配地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制剂企业接受向其低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向其返利、按照其要求的区域和价格销售制剂等不合理交易条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远大医药通过垄断协议推高两种产品的价格,增加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损害了患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9亿元,并按附属公司于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的销售额3%处以罚款共1.36亿元。
但2.85亿元的处罚似乎对远大医药并无太大影响,远大医药在公告中回应称,“处罚金额占集团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经审计综合营业收入和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的比例分别为约3.48%和15.85%,公司认为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集团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从远大医药的业绩来看,这点处罚对远大医药而言违法成本并不高。自实施垄断协议以来,远大医药的业绩暴增,2016-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06亿元、39.88亿元、52.21亿元、59.04亿元、53.47亿元、70.3亿元、85.4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1亿元、3.85亿元、6.24亿元、10.31亿元、15.09亿元、19.64亿元、18.57亿元,7年间净利润则暴涨近7倍。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挣垄断的钱,三年的垄断协议够多了,因为利润会呈数百倍增长,时间长了反倒容易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事实确乎如此,从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远大医药垄断协议只实施了三年,但最终还是未能逃脱监管法眼。
医药领域反垄断升级 挣垄断钱风险陡增
由于我国原料药行业批文数量少,市场壁垒较高,所以极易出现市场垄断行为。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大约有1500种原料药,其中50种左右只有一家企业具备生产资质,44种左右只有两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左右只有三家企业可以生产,10%的原料药只能由个位数的企业生产。
但随着国家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药企实施垄断行为的风险越来越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已有20余家药企因原料药垄断行为收到罚单。
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这一年被称之为中国的反垄断元年,医药领域反垄断也随之升级。
2021年1月,先声药业因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罚1亿元。4月,扬子江药业因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被处以7.64亿元罚款,这也是近年来原料药垄断案中罚没款最多的一起。当月,天药股份因涉嫌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被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罚款4402.26万元。
2021年10月份,商丘市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因滥用在中国境内苯酚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的行为,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1104.84万元的罚款。11月份,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氯解磷定原料药、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58.37万元。
今年 2 月,东北制药因滥用其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被罚 1.33 亿元。在远大医药被罚后第二天,5月29日,北京紫竹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也因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款超1200万。
除了密集的反垄断罚单外,监管部门可能会适当放开原料药生产准入限制,提高市场竞争水平,从源头上破除行业垄断格局。
今年3月13日、4月6日,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亿帆医药全资子公司)和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苑东生物全资子公司)获得去甲肾上腺素批文。
原料药肾上腺素批文也增至4家,今年3月24日,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获得批文,另外还有一家进口药企。
远大医药声称此次处罚对公司财务无重大不利影响,但影响或不止于此。一方面在遭到垄断处罚后,远大医药难再实施垄断行为;另一面随着亿帆医药、苑东生物等实力药企入局,远大医药的市场份额恐怕难以再保住。(内容来源|商业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