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聂国春)上海银保监局11月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招商信诺人寿上海电销中心因欺骗投保人、向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被罚款24万元并责令改正;余恺因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资料显示,招商信诺人寿成立于2003年9月,股东招商银行和信诺健康人寿分别持股50%,是中国加入WTO后第一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目前,招商信诺人寿已在全国开设18家省级分公司、4家市级分公司、6家中心支公司以及6家电销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寿险电话营销行业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显示,招商信诺人寿电销保费市场份额占比超过10%,连续四年稳居第二位。

2017年12月,原保监会曾连发5份行政处罚书,其中4份的处罚对象为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处罚原因均是“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向客户提供不实市场信息,夸大或虚假陈述本公司产品等。招商信诺人寿及其下属3家电销中心相关责任人共被处罚107万元。一个月后,因电销业务存在话术不规范的问题,招商信诺人寿被原中国保监会出具监管函,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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