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工新闻社香港4月26日电(陈孝波 文/图)4月24日,重庆市涪陵区文化馆与涪州书院携手开启公共文化服务新篇章,“涪州群艺社”正式落户涪州书院,标志着双方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涪陵区文化馆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席授牌仪式,涪州书院院长张乔英接牌。

上午9:30分,在涪州书院院长张乔英的引领下,涪陵区文化馆一行深入参观了涪州书院。从充满文化气息的各个角落,到功能齐全的二楼多功能厅,再到别具特色的农特产品展示区,每一处都展现着涪州书院独特的文化魅力与资源优势。


随后,双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创新、资源整合利用、品牌活动策划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就如何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展开头脑风暴,碰撞出了富有创意的合作思路和方案。

座谈结束后,双方正式签署《重庆市涪陵区文化馆新型公共空间合作创建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涪州群艺社”为载体,秉持资源共享、活动共建的原则,聚焦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合力打造示范性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基地。

此次 “涪州群艺社”落户涪州书院,将依托双方优势,策划开展多样化文化活动,为市民提供更优质、多元的文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区域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助力涪陵区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00852 2583 210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zhidaoribao@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