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当事人的部分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计60余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二审
今年8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8月19日九点将继续开庭审理。劳荣枝的家属以及记者、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发表异议,被法庭依法驳回。劳荣枝否认了检方对其“故意杀人罪”的指控。
庭审中,检辩双方主要对“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进行了举证质证,劳荣枝承认了“南昌灭门案”中的抢劫、偷窃行为,否认了有预谋绑架、杀人行为。对温州出租屋内杀害二人的指控,劳荣枝辩称只负责了与受害人商谈租房事宜,捆绑、杀害二人系法子英所为。劳荣枝对其拿着受害人存折去银行取钱这一行为,她辩称:“事情已经发生了,她也没办法”。
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系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劳荣枝的之前供述与今天当庭陈述互相矛盾。
一审
2021年9月9日上午,一审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现场(来源:南昌中院)
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据了解,此次二审,劳荣枝的家人为其更换了辩护律师。
劳荣枝,1974年生,江西九江人,1996年至1999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实施犯罪,涉及多起命案。1999年,法子英在安徽合肥落网,同年被执行死刑。案发后,劳荣枝潜逃,2019年11月28日,逃亡20年的劳荣枝在厦门被公安机关抓获。
劳荣枝案时间线:
2019年11月28日,身负七条人命,潜逃20年的劳荣枝在厦门落网。落网时,劳荣枝在厦门一商场里售卖手表。
2019年12月3日,警方公布劳荣枝被抓和审讯细节,其拒绝承认真实身份,自称南京籍“洪某姣”,被警方用DNA比对锁定。
2019年12月5日,劳荣枝被厦门警方移交给南昌警方,南昌警方成立专案组对劳荣枝进行突审。
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
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开庭审理,受害者之一“小木匠”的妻子参加庭审,当庭表示不接受劳荣枝及其家人的致歉,希望法律公正审判。庭审中,劳荣枝否认部分指控,声称受法子英胁迫。
2020年12月22日,两天庭审结束。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劳荣枝系主犯,抢劫致5人死,绑架致一人死、故意杀人致一人死。劳荣枝当庭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为保全自己未真诚悔过,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线。
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2021年9月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上诉案正式立案。
2022年8月18日,二审开庭。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江西省高院、南昌中院等
作者:侠名 责任编辑:李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