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昇药业100股增持“乌龙门”:业绩连年下滑,实控人大肆分红
《港湾商业观察》王璐
刚上市一个多月的海昇药业(870656.BJ)最近有点“红”,这当然是黑红。无论是A股,还是全球资本市场,可能都很少见到仅有100股的增持。 当然,更多信息来看,海昇药业的百股增持有其合理性。 3月5日,海昇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叶山海和叶瑾之出具的《关于拟调整稳价措施的申请》。实际控制人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公司股价和提高公司价值的考虑,申请调整稳定股价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提升投资者回报等措施。 01 100股增持的“乌龙”事件 公司对于前期未审慎制定切实有效的稳价措施,未能充分考虑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稳价方案,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尽快发布。后续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质效、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回报,以切实举措向市场传递“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共同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道歉的缘由来自于几天前海昇药业的一份荒唐增持公告。2月29日,海昇药业发布了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图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山海、叶瑾之父女,拟以自有资金增持不超过100股,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1990元,增持时间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增持价格不超过19.9元/股。 是的。外界没有看错,拟以自有资金增持不超过100股。 海昇药业其后解释,根据公司制定的稳定股价预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经公司测算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增持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占比不低于25.0000%,公司股权分布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在此之前,2月26日,海昇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稳定股价预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海昇药业于2024年2月2日在北交所上市,自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止,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4年2月26日为触发日。 据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海昇药业非公众股东合计持股599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99%。为了满足相关要求,海昇药业测算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增持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占比不低于25%。 海昇药业内部人士也对外坦言,公司增持100股是因为流通股只有100股,只能买到这么多。 截至目前,海昇药业为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在交易所平台已经删除。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港湾商业观察》,海昇药业即便百股增持存在现实合理性,但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显然大于解释为什么仅花1000多块钱增持。也就是说,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公司必须要考虑到投资者的情绪,以及公众的质疑。毕竟,很难想象任何上市公司回购或增持,仅仅才100股。“海昇药业之后的道歉也说明公司意识到问题所在,希望公司上市后能真正肩负起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 02 业绩持续下滑,三年分红2亿元 业绩面来看,海昇药业前景也很不乐观。据日前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显示,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同比下降18.61%;归母净利润8547.28万元,同比下降24.15%;扣非净利润8436.31万元,同比下降23%。 2023年11月15日,《港湾商业观察》发布的《营收净利润持续下滑,海昇药业毛利率“突变”被三轮问询》一文显示,2022年海昇药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2%,净利润同比下降3.37%。2023年上半年,海昇药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13%,净利润同比下降11.02%。 此外,2020年至2022年,海昇药业曾五次分红,合计分红金额约为2.09亿元。发行前,叶山海、叶瑾之分别直接持有海昇药业32.66%、33%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7.33%股权。算下来,实控人分走了1.4亿元。(港湾财经出品) 责任编辑:李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