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银行:谭先国任董事长12年,超期履职触及7年轮岗监管红线
日前,作者在盘点境内外上市银行的情况时,发现了一家平时极少关注的城商行,主要是其规模并不大,且在港股上市,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也并不突出,它就是威海商业银行(上市公司名称为威海银行,上市公司代码HK9677),截至2023年9月底,威海银行的总资产仅3823亿元,净利润约15.44亿元,在城商行中确实不太起眼。 不过引起作者注意的是,威海银行的高管存在严重超期服役的情况。 从威海银行公布的公开资料来看,该行现任董事长谭先国自2011年7月起担任威海银行董事长至今,已经12年半有余,已远远超过“7年轮岗期限”的监管红线。
2019年1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对银行的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严格实行轮岗要求,其中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也就是说,银行的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不能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超过7年。 该意见同时还指出,要求存量任职回避问题原则上于2022年底前清理完毕。 此前,已有多家上市银行高管因超期服役宣布辞职。比如与威海银行同在山东的青岛农商行的原董秘隋功新、原董事长刘仲生、原行长刘宗波、原监事长柳兴刚等高管,均因为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而陆续辞任;又如广州农商行原行长易雪飞任职时间超过轮岗期限要求已不再履行行长职务等; 同在港股上市的九台农商行,去年初曾发布公告称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该行董事长高兵辞去该行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即日生效。 由此可见,原银保监会的任职期限的监管红线,无论对于A股还是港股上市银行,无论是城商行还是农商行,都是整齐划一的监管要求,并没有谁能搞特殊化。 当然,该意见在出台时不仅对存量问题给出了3年的缓冲期,也给出了特殊情况豁免的条款。 不过作者查询,尚未发现有公开信息显示威海银行针对该行董事长谭先国任职回避的“7年轮岗期限”的监管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豁免申请。 那么谭先国何以在威海银行担任董事长长达12年多之久呢?又为何在监管要求的最后期限即2022年底之下,仍然执掌威海银行一年半之久呢? 威海银行在公司治理和合规管控方面,又如何让人放心呢? 翻阅威海银行的定期财务数据,作者发现威海银行的多项风控指标出现下滑。 由于威海银行是港股上市公司,一般只公布年报及半年报,威海银行的三季度报表数据则很简单,因此本文较多引用威海银行2023年半年报数据。 以资产质量为例,截止到2023年中,虽然不良贷款利率仅下降0.01个百分点,但威海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约26.33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了2.37亿元,同比增长9.88%; 同期,威海银行的逾期贷款情况也有所恶化,虽然逾期贷款总规模较2022年底略有减少,但逾期1年以上3年以内的贷款规模大幅增加。至2023年中,该类时间段的逾期贷款达8.925亿元,较2022年底的6.065亿元足足增加了2.86亿元,对于银行而言,此类逾期贷款的大规模增加,加剧了不良贷款的风险。
威海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在下滑。截止到2023年中,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74%、10.41%、13.44%,较2022年底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到了2023年三季度上述三项监管指标进一步下滑,资本充足率13.26%,一级资本充足率10.3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6%。
此外,威海银行的各项盈利能力指标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据其2023年半年报显示,其资产收益率出现下滑,净利差从上年同期的2.14%跌至1.81%。 END. (免责声明:本文数据及信息均来自上市公司财报、原银保监局网站官方文件、界面新闻等公开信息,数据或信息如有遗漏,欢迎更正,并以上市公司最终披露为准。未经授权,本文禁止转载、抄袭或洗稿。) 责任编辑:李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