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 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7日向福建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陈润儿通报督察报告,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作表态发言,福建省省长赵龙主持会议。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福建省深入贯彻关于福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光荣使命,坚持不懈推进生态省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站位高、力度大、成效好,生态环境质量位于全国前列。 福建省大力传承弘扬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总结推广厦门 责任编辑:董勇_GD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