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火墙”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火墙” 本报记者 武亚东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当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面临法律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和挑战。专家表示,《意见》提出了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部署了包括金融能力建设、金融消费者保护等多项具体措施。未来可预见,新时代金融消保工作,将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解决“懂金融”的问题,通过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信金融”的问题,通过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解决“用金融”的问题,稳步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至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8.54万亿元,同比增长6.9%。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3.2%,比上半年提高6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去年全年水平。消费正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消费金融也以更加深刻的方式嵌入人们多元化的生活场景中。 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通报监管部门接收并转送的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银行方面,监管部门2023年第一季度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104909件;保险方面,监管部门2023年第一季度共接收并转送保险消费投诉26188件。尽管我国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例如,怎样更行之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金融消费领域不断扩大,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完善。在法律和政策框架方面,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陆续发布。202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今年3月,《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机制改革方面,在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中,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今年9月中旬,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其活动主要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等5个方面,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宣传。 “我们要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金融秩序、确保金融持续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 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信贷、支付、理财、保险等。专家认为,优化金融服务,就是要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普惠性和效率,使更多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他们多样化、个性化和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今年9月,工商银行围绕“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主题,积极开展“携手 责任编辑:共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