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个礼尚往来的礼仪之邦,送礼之风可算源远流长。或参加结婚的喜庆,或看望病中的亲友,送礼是人之常情。送礼还有表示感谢的。既然是感谢,是你受惠于人了,那礼品的档次和数量是要考虑的。
但是,凡事都有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规律,送礼的档次和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可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叫行贿。行贿的东西,从以前烟酒之类的,发展到现在一叠一叠的钞票,还有什么有价证券的;今后又要如何如何的与时俱进,那是连准备行贿的诸君也是无法预测的。古语云:“礼重而言甘,必有图也。”行贿的人也并不弱智:送你一万,没有两万的回报,他肯干?尽管不是直接得那两万,先捞得名誉、地位之类也好,在中国这个“官本位”根深蒂固的国度中,有权不就有钱了吗?
曾几何时,行贿之风愈演愈烈,简直到了“无贿不成事”的地步。何故?受贿也。从行贿的一方看,有办私事的,也有办公事的;有因为晓得不合原则要“方便”的,也有合乎原则交了“手续费”免得麻烦的。但是,受贿的仅仅是当权者本人。如果你要办事,没有“表示感谢”,就是你办公事,就是你办的公事又合乎原则,那往往也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们自然把怨恨发泄到受贿者身上。而受贿者就是我们的“公仆”啊!古人讲民要“三不欺”——不敢欺、不能欺、不愿欺,现在,我看根本的还是要官“三不贪”——不敢贪、不能贪、不愿贪。这里,建立健全一套民主的管理制度——使官“不能贪”,才是使官从“不敢贪”到“不愿贪”的关键。因为你再从严执法使官“不敢贪”,总有人铤而走险;你再“依德治国”使官“不愿贪”,并不是每个人、每个时候都那么“慎独”,因为这还需要一个坚强的意志。如果我们有了一套民主的管理制度,重大问题都公开了,那就避免了暗箱操作,当官的贪得成吗?一切都公事公办了,从行贿的人来看,他无利可图,就不会对你“表示感谢”;他不行贿,你又何曾是受贿的贪官?
看来,送礼和行贿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它们都是把一定的东西作为“礼物”送出去,区别之处是量的不同,主观动机的不同。然而,量的多少是相对的,主观动机的好坏,那更玄乎,科学是否发展到将它测量出来的程度,也很难说。如何从根本上扫除行贿受贿这些腐败现象,同时在人际交往中形成一个“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和谐氛围,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并把重点放在依法治国上,放在建立一套科学的、民主的管理制度上。不然的话,不仅会让一些坏人利令智昏、丧心病狂,并且会让更多的党性不强、意志薄弱的人当了“礼品”的俘虏。“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众多的贪官不就是从接受小小的礼物而“上瘾”,成了人民的罪人吗?何况,如果我们有了一套民主的管理制度,就不仅会出现更多的龙清秀、郑培民式的人民公仆,也使他们这些好人免得“不近人情”。比如,龙清秀为了挡住人们的“送礼”,硬是给儿子、丈夫和自己设了三道“关卡”。这其中未必都是行贿的,但为了避嫌,她搞了“一刀切”,这中间不知有多少尴尬啊!
(北京中调法治网侯学军)
作者:侯学军 责任编辑: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