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财經局:卷入“杭州30億量化跑路”事件 華泰證券托管能力遭受考驗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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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華博商業評論
距離“杭州30億量化跑路”事件已過去大半個月,一些事實細節逐漸浮出水面。
回顧整個事件的過程,不難發現對托管資金缺乏有效監管,是這起事件之所以能夠發生的重要原因,而作爲托管機構華泰證券是否存在“失職”行爲也成爲市場關注的焦點之一。
今年11月中旬,一則“杭州30億量化私募跑路”的消息猶如平地一聲驚雷在金融圈炸開了鍋,多家私募與信托卷入其中,百億私募FOF華軟新動力成爲“冤大頭”。
網上流傳的截圖顯示稱,“(華軟)新動力投資了杭州彙盛,再下投至杭州瑜瑤,再下投磐京,投前的估值表和投後的業績全是假的。”
華軟新動力後來在聲明中證實了上述說法。據悉,華軟新動力旗下FOF投了30億元給杭州彙盛,而彙盛先前聲稱自己是做量化對沖策略,後來經華軟新動力調查發現,彙盛隻是将資金投了瑜瑤投資的産品,杭州瑜瑤也做起了通道業務,将資金再轉手投資至磐京投資。
而杭州瑜瑤的私募資金托管人正是華泰證券。但據第一财經記者走訪,杭州瑜瑤疑似是一家空殼公司,注冊地址上并無相關公司,并且在前幾年還被證監會浙江局處罰。
磐京投資則已于2022年9月因異常經營、以及不能持續符合管理人登記要求被中國基金業協會注銷。今年2月份,磐京投資還曾因涉嫌私募違規,被上海證監局進行立案調查,實控人毛崴曾多次被監管調查和采取相關監管措施。
如此劣迹斑斑的兩家“僞私募”在華泰證券的眼皮底下套走30億元資金。據悉,瑜瑤投資的托管方直接将錢彙入最後一層的磐京投資公司賬戶,而非有托管的産品賬戶。
對此,華泰證券回應稱,“公司爲私募管理人杭州瑜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關産品提供托管服務,嚴格按照監管規定以及托管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托管産品投資範圍符合基金合同約定。”
但是華泰證券将資金劃給一家已注銷的私募,卻是不争的事實。而且華泰證券亦未能發現“手動”造假的估值表和業績表。
托管人制度是私募基金投資者保護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私募基金運作過程中,托管人肩負着重要監督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托管人的法定義務可以歸納爲兩項内容:一是對基金财産的安全保管義務,二是對管理人基金運作的監督義務,其中就包括爲管理人發送投資劃款指令、獲取基金持倉情況等。
但實際情況是,托管人“托而不管”的情況普遍存在,讓投資者失去了守護資金的“安全網”。
今年2月份,華泰證券還曾因爲托管私募基金給投資者造成巨額虧損被告上法院。據報道,2015年12月11日,李某(基金份額持有人)投入100萬元購買北京幹元泰和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幹元公司”,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同時與華泰證券(基金托管人)簽訂《幹元泰和複利1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然而至2021年12月8日,李某申請贖回全部基金份額時,基金金額隻剩下19900.04元,損失本金980099.96元。于是,李某将幹元公司、華泰證券訴諸法院,要求賠償其損失。
李某認爲,幹元公司存在未盡到投資者适當性提示義務、未及時向李某披露定期報告及基金淨值信息、在基金募集過程中存在擅自挪用基金等違約情形。同時李某認爲,華泰證券作爲托管人,在明知案涉基金并非首次募集的情況下,向幹元公司提供基金賬戶,未盡到托管人義務,與幹元公司構成共同募集人,應對自己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但在這起案件中,當事人因爲沒能提供有力證據證明華泰證券存在違約行爲,華泰證券逃過一劫,而幹元泰和則被判賠償當事人本金損失30.656萬元。 責任編輯:劉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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